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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一七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2018年01月23日 10:48  点击:[]

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

关于做好二〇一七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简化程序、全面评议、重点考察、保证质量的要求,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2017年度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综合考核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

综合考核工作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张 浦

副主任:霍晓丽

成 员:吴玉伦 郭丽萍 屈菊平 牛明祥

李向东 李存红 孙 玲

三、考核对象、内容

学校正科级、副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一般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占事业编制的工人。

年度考核依据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把绩放在突出位置,强化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在服务中心工作中的表现。

四、严格考核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层次组织实施。正、副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教研室主任、一般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占事业编制的工人的年度考核由人事处负责。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事业在编人员参加考核。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人员对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总结。按德、能、勤、绩、廉、学及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撰写个人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自己一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工作实绩要重点写2-3件以本人为主导的大事实事。同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评议:鉴于在“一述四评”中已对各院系各部门领导班子已进行考核,今年不再成立考核组,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一般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民主评议以党总支(机关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评议。民主评议时要根据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对被考核人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进行评议。

(3)综合测评和审核:正、副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党总支、部门提出考核格次初步意见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组织部审核;教研室主任、一般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考核由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依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根据年终个人总结、群众评议、部门评价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格次初步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审核。正、副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一般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院系以党总支为单位,机关以部门为单位集中上报人事处。各院系总支、机关各部门对考核对象的考核、评议格次按党(校)务公开要求进行公示,切实增加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4)确定拟定格次:组织部、人事处根据各党总支、各部门的初步意见,汇总后提交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被考核人的考核拟定格次。对承担学校重点工作的,优秀名额可适当倾斜;对学校内设临时机构,优秀名额应适当考虑。

(5)公示:考核委员会将考核拟定格次进行校内公示。

(6)确定考核格次:学校党委根据考核委员会的意见,结合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格次。

(7)上报及反馈:人事处按要求将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及时反馈。

五、相关事宜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由学校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3.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专任教师未完成基础教学工作量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行政人员未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5.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6.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7.不进行考核或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六、时间安排

整个考评工作从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3月9日结束。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参评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二)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年度考核时,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对《平时考核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手册》以党总支、部门为单位上报人事处。

(三)严格控制比例。各党总支、各部门在上报考核结果时要将本总支、本部门各层次优秀人员总数严格控制在18%以内。

(四)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大兑现考核结果的力度,使其与职务晋升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使考核制度真正成为激励、引导教职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

(五)严格考评纪律,搞好民主监督。参加考评的人员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严禁任何人授意影响、私自改动评议结果,整个考评工作中的全部材料和记录要做好存档、保管工作。在考评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评,杜绝利用考评之机拉票等不正之风,违者按不称职处理。

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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