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1+6”人才工作体系文件精神,将市委、市政府对专家人才的关心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我市高层次人才进行身体健康集中检查。为安排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中的人才。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及其研发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名老中医,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C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近三年),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原学者,省优秀专家(近三年),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原名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D类人才,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近三年),焦作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焦作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焦作市市管专家。E类人才:高级人才。主要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1、体检时间:2017年 月 日—2017年 月 日
3、体检经费:以上体检经费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
4、持证检查:参加体检的专家人才请注意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检,并做好有关健康档案填报工作。体检范围所列人选有重复的,各位专家人才只参加一次体检,不累积、不他用。
5、选择方案:本次体检分别设男A、男C、女B和女D套餐,每名专家人才请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进行检查,选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对高层次人才进行体检,体现着市委、市政府对高层次人才的关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落实人才待遇,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以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专家人才,特别是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关心人才身体健康。
承办体检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高水平的医生出诊检查,并为参加体检的专家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体检中发现的急重病人要及时安排治疗,对可疑病症要及时组织会诊。体检工作结束后,要对每个受检高层次人才的健康状况作出总结,提出疾病预防、治疗、保健等方面的具体建议,填写“高层次人才体检结果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体检档案,一份交于本人。同时,要做好体检材料的整理、分类统计、疾病分析总结工作,并将高层次人才身体状况的统计表格和总结材料呈报市人才办。
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请于3月1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名单填写《高层次人才体检名册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市人才办(市政大厦718房间,电话:356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