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党性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工作,集中开展一次党性专题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做合格党员,使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走向社会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行各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党总支通过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将《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发至每位党员手中,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党章》关于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等工作
各学院党总支要严格审查档案材料,统筹组织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是毕业生党员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发展党员存档材料清单,认真核查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党员档案材料,及时查漏补缺,对不符合规范的党员材料要尽快整改,确保转出的每一件档案材料完整、规范。
对于在2020年6月即将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各学院党总支要及时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和党总支会议,做好相关材料的填写和审批盖章等转正工作,待转正后将转正手续归入其党员档案。
对于下半年转正的毕业生党员,各学院党总支务必提醒其到新单位后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汇报思想情况,及时提交转正申请。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遵循以下原则:
(1)已经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党员档案在有效期内直接到有关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单位)转接组织关系。
(2)已落实工作单位、而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转至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3)工作未确定的,可以转移至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原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4)不回原籍也没有找到工作的,按照组织关系随党员迁移的原则,转移到实际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
(5)所有毕业生党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各项工作,指导毕业生党员联系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明确介绍信抬头单位和所去单位全称,确保每位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便及时过组织生活和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转出当月。
3.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表内信息截止至2020年6月20日),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xzzb@163.com,联系人:李萌,联系电话:2989055。
4.目前党组织关系必须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河南省内党员党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转接,不再使用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应由党员本人领取,党支部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及党员档案的签收登记工作,完成党员档案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支部留存一份,交组织部一份)。
5.河南省外的党员党组织关系网络转接后,仍需使用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由各党支部发放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领取。
各院系省外组织关系集中转递时间根据学校毕业生复课安排另行通知。请提前把基层组织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准备妥当;在规定时间携带《2020届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汇总表(省外用)》、《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汇总表(专升本)》(需附《焦作大学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2020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转出登记表》前来办理。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毕业生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到转往党组织报到,如介绍信开错或者转往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且没有与学校组织部联系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不再重开。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由党员自己携带,注意保管。一旦发生丢失,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向所在学院党总支说明,写出书面报告,由学院党总支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盖学校党总支印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补办。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8.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原学生党支部。各学生党支部将收到的回执粘贴至相应存根联,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回执交党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和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党员相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统筹安排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党员档案材料规范,无遗漏,做好党员档案转接登记,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党员都能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
各党总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尤其做好工作衔接和配合,以对组织负责和对学生负责的责任心,认真做好党员材料归档、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回执反馈等各项具体工作。对因不负责任或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理。
附件:1.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
3.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用)
4.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专升本)
5.焦作大学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
6. 2020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转出登记表
7.上报材料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