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考核
和“民主双评”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校干部职工考核和“民主双评”(民主评议党组织、党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度学校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核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干部职工
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
2011年度“民主双评”工作,要贯彻落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自我评议、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法,对每个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表彰、处理等组织措施,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增强素质、提高水平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和“民主双评”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和“民主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
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和“民主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主 任(组长):张 浦
成 员:吴玉伦 郭丽萍 屈菊平 牛明祥 李向东
李 辉 张永强
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和“民主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全校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民主双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办公室主 任:郭丽萍
考核办公室副主任:张永强
三、对象、内容和步骤
(一)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副县级干部(含系主任级干部),科级干部(含正科级协理员、副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其中有下列情况的,按上级规定处理:
⑴2011年6月30日前提任职务的干部,按现职务、在现部门进行考核;2011年6月30日以后提任职务的干部,按原职务、在原部门进行考核。
⑵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⑶在上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原则上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或责任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以及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担任领导职务的,还要考核其政策理论水平和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的勤勉程度。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主要考核干部在廉洁方面自觉接受监督、抵制和纠正管理和服务等环节中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3.考核步骤:年度考核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分层次组织实施。市管副县级以上干部的考核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进行;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校考核组到各总支、直属支部进行考核;其他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由教职工所在部门组织实施。
⑴个人总结:考核对象根据年度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或责任目标),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担任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同时兼任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年度述职要以行政职务为主。
⑵述职:考核对象应按照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的内容开展述职。
⑶民主评议:中层干部的评议,由学校考核组采取组织投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其他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评议,由各总支、直属支部采取组织投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⑷综合评价和审核:正科级干部的考核情况,由考核组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报考核办公室审核,考核办公室将考核情况向所属总支、直属支部反馈,由总支、直属支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批;其他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情况,由各总支、直属支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向考核办公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考核办公室报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核。
⑸确定等次: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考核办公室的审核建议后,向学校党委正式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后,最后确定考核等次。
⑹公示:考核办公室张榜公布2011年干部职工考核结果。
⑺上报: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二)“民主双评”工作
1.“双评”的范围:学校各党总支及其所属党支部、各直属党支部、全体党员。
2.“双评”的内容:以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任务、党员八项权利和义务为基础;内容上突出学习落实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着重评议在学校发展和各项中心工作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方法步骤:
⑴总结:各总支及所属支部、直属支部和全体党员分别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党员工作总结可同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合并)。
⑵评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议,由党委考核组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总支所属支部和党员的评议,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实施。
⑶考核办公室汇总“民主双评”结果,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和“民主双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上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考核工作各个环节有序进行,确保圆满完成考核工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党员学习本通知的精神,在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委员会和“民主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实施今年的干部职工考核和“民主双评”工作。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考核对象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平时考核手册》;中共党员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
4.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年度考核时,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紧密结合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不简单以测评结果评价干部职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职工的表现。
5.严格控制比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要将各层次优秀格次总数控制在本层次人员比例的10%,同时要注意各层次人员不得相互挤占名额;“民主双评”要将党员优秀格次总数控制在党员数的15%以内。
6.严格考评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参考评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格次。参加考评的人员要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参与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严禁拉票等违规行为,对于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要依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2011年干部职工考核和“民主双评”工作于12月底之前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党员民主评议鉴定表]
[附件:/测评会用表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