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协助校党委管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职能部门,是具体负责学校党的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组织工作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及实施措施,经校党委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总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健全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校党委汇报。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改革干部制度,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日常考核和管理,合理使用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大力培训干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4.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走群众路线,调整、充实、配备、建设好中层领导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中层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各种领导工作,搞好干部轮岗交流,使领导班子干练而充满活力;协助党委做好处、科级机构的规划、设置与调整工作。
5.根据中央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6.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重点抓好大学生中的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7.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定和知识分子工作,搞好干部审查工作。负责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党员的组织生活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对市管专家人才等人选的培养、选拔、管理及考核工作。
8.做好党校工作。充分利用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骨干和管理骨干以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9.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信息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预审登记工作,做好干部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工作,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
10.负责教职工党员的政审、外调、接待,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11.配合校纪律检查部门,搞好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12.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