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指示以及校党委的工作计划,主持制定组织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主持组织部日常工作。
2.搞好系、处级领导班子建设、考核,了解系处领导班子的思想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当好党委参谋。
3.主持制定中、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落实处级后备干部名单,抓好中、青年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工作。
4.负责抓好党群系统的干部和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选拔、考察、配备和使用。
5.会同纪委、宣传部等部门制定党员教育计划,抓好党员教育管理。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
7.根据新时期对党建工作的要求,抓好在学生和中青年教师骨干中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办好党校,抓好干部培训及党员教育。
8.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中的积极作用。
9.负责组织部内部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做好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副部长在部长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在部长离岗期间,主持组织部日常工作。
1.协助部长制定组织工作的规划、学期工作要点和离退休职工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主动加强落实力度。
2.协助部长做好干部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干部和党建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和部长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3.做好干部的考核工作和处级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办理好干部任免工作手续,总结干部工作经验,推动干部制度改革。协助部长做好党群系统的干事、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4.协助部长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落实好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为发挥离退休职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
5.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他们政治学习,让老同志及时了解党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状况。经常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6.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老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7.负责组织部重要文件、总结和报告的起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并实施组织工作计划。
2.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评先奖优工作。
5.依据职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7.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处置不合格党员。
8.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
9.做好校、系两级党校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开展党建研究。
10.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做好专项组织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活动的开展。
11.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委组织部干部(老干部)科岗位职责
1.依据职能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任免和换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全校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考察培养、选任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抓好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2.加强党委党校和干部培训中心建设,做好学校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干部调(轮)训任务。
3.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积极研究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稳定等工作。
4.搞好干部出国政审和干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好干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教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教职工继续发挥作用,承担校内外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为社会作贡献。
6.受理干部、党员、离退休人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