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党校工作  干部工作  老干部工作  专项工作  党务公开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理论园地 > 正文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2012年04月28日 09:29  点击:[]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2008年8月22日组通字〔2008〕41号)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组工干部形象,现重申并强调以下十项纪律要求:

一、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二、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五、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六、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九、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组工干部有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要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级组织部门要对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焦作大学2022年“三比一争”活...
关于省、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
我校优秀主题党日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
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帮扶慰...
2019年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
  办事指南 更多>>
2023年春节期间拟走访慰问党员...
我校召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
焦作大学“学党史、悟思想、讲...
省市委老干部局领导来我校​调...
焦作大学“三比一争”活动评选...
焦作大学党组织书记培训暨主题...
焦作大学省级样板党支部创建经...
  文件下载 更多>>
2022年拟帮扶困难党员、离退休...
关于全省高校第二批省级样板党...
2021年拟帮扶困难党员、离退休...
2020年拟帮扶困难党员、离退休...
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
2019年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
关于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

Copyright © 焦作大学-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