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党校工作  干部工作  老干部工作  专项工作  党务公开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的意见

2010年09月27日 09:30  点击:[]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

党校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文件

[文件编号]:焦大党字〔2010〕35号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的意见》(豫发〔2007〕7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推进焦作大学党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做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校理论教育的“阵地”作用和党员党性锻炼的“基地”作用,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结合我校迎接党建工作评估和党校建设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校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党校办学功能,积极开展教学活动。

1.党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中层以下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其他人员;开展党的建设、党校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宣传和研究。

(1)举办干部培训班。对中层干部和中层后备干部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培训,处级干部五年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2)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根据形势、任务和实际需要,每年应至少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3)举办党员培训班。要把党员日常教育和党校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4)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校党校每年举办两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院(系)分党校每年举办两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时间可以与院(系)分党校培训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40学时。

(5)举办理论研讨班。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高层次人才、理论骨干等相关人员,开展理论研究和探讨。

2.党校要积极认真、严谨高效地搞好党校工作,做到“工作开展常态化,操作过程规范化,培训措施具体化”。在教学过程中注意“三个结合”:在教员的选用条件上,要把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结合起来;在班次的举办类别上,要把团员和学生干部的学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党员干部的教育结合起来;在教学的组织形式上,要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党校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实行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由校长、副校长和委员组成(5-7人)。党校校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校长负责日常工作。专职副校长按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正职干部选配。校委会委员由同级党委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校党委任命。党校下设办公室,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党校办公室主任由党校专职副校长兼任,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

各教学院、系原则上建立分党校。分党校受同级党校校务委员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学校党校的指导。分党校校长由教学院(系)的党总支书记兼任,设专兼职委员3-5人。

三、制定完善党校规章制度。

1.按照制定规章制度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系统性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党校工作制度、党校学员守则、党校学员成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党校管理,举办的各类培训都要制订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内容、时间、方法、教学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保证教学质量,有效防止无章可循、有章不循、有章难循的现象。

重点制定和完善《焦作大学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岗位职责》、《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考核办法(试行)》、《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守则》、《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请假制度》。

2.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学员培训结束,应将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员名单、结业成绩、培训总结等资料整理归档。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应及时存入干部培训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参考。学习鉴定和考试成绩记入学员学习登记表。党课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党校结业证书由学校党校统一印制。

健全党校师资队伍。

重视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定期选派党校教学、管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考察和学术交流,使其不断开阔视野,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党校教师的聘用由校委会颁发聘书。教师队伍以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相对稳定。教师承担党校教学工作,其讲授课时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党校专职教师享受教学院(系)专业教师的有关待遇。

保障党校办学条件。

落实党校办公经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必要的图书和音像资料。

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要大力支持党校工作,积极为党校工作提供场地、设备、摄影、照相、扩音、资料等便利条件。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和办学保障的规定,党校正常办学经费按师生总数每人每年不低于8元的标准划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焦作大学2022年“三比一争”活...
关于省、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
我校优秀主题党日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
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帮扶慰...
2019年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
  办事指南 更多>>
2023年春节期间拟走访慰问党员...
我校召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
焦作大学“学党史、悟思想、讲...
省市委老干部局领导来我校​调...
焦作大学“三比一争”活动评选...
焦作大学党组织书记培训暨主题...
焦作大学省级样板党支部创建经...
  文件下载 更多>>
2022年拟帮扶困难党员、离退休...
关于全省高校第二批省级样板党...
2021年拟帮扶困难党员、离退休...
2020年拟帮扶困难党员、离退休...
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
2019年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
关于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

Copyright © 焦作大学-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