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批发展对象谈话要求
党组织指定专人对申请入党者进行谈话,是培养发展党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党委全面准确掌握发展对象的整体状况,保证审批质量,同时对发展对象面对面地再教育、再培养、再帮助、再提高。因此,希望负责谈话的责任人要从对党负责、对组织尽责的政治高度,精心准备,统筹安排,确保谈话质量,并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中〈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栏及《接收中共预备党员情况登记表》中〈预备党员接收情况〉一栏。
谈话内容包括: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3)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立场和表现情况;
(5)目前自身存在的主要优缺点;
(6)对党组织是否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内容包括:
(1)写出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评价;
(2)写明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
(3)写清入党手续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4)写明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具体要求:
(1)谈话请务必在3月9日前结束;
(2)责任人在填写材料时一定亲自填写,不得代写代签;
(3)材料填写完成后请返回发展对象所在总支;
(4)各党总支请在3月11日前将收齐后的材料报送组织部。
2011年3月3日
焦作大学2010年第二批发展对象谈话分组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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