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新任副科级干部在一年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特别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暂行规定》和《焦作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试用期满的副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岗位履职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撰写述职报告(2011年11月10日-11月13日)。
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内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
(二)述职和民主评议(2011年11月14日-11月18日)
采用会议述职方式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召开由本单位全体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民主测评会议由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主持,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试用期干部在会上进行以履行职责和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个人述职,述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会议述职后,参会人员填写《焦作大学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评议表》(附件1),汇票后填写《焦作大学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2)。
(三)考核结果评定(2011年11月18日-11月19日)。
各总支、直属支部根据试用期满干部的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拟定并以报告形式对试用期满副科级干部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连同《焦作大学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评议表》、《焦作大学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评议汇总表》、被考核对象的述职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成立考核组,选择适当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形成考核材料。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2011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党委组织部参考各总支(直属支部)的意见,结合考核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建议,提交党委会研究。
经党委研究,同意按期转正的,下发正式任职通知,任职时间从2010年10月28日开始,党委未同意按期转正的,免去试任职务,按任职前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四、纪律要求
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总支(直属支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组织好本单位的述职、测评工作。要教育全体教职工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对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核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纪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监督电话:2989050(纪检委)、2989055(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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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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