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市人事局转发的《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我校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培养我省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尽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内乃至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在全省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术技术人才,为新世纪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保障和后备人才支撑。
根据全省“十五”计划和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到2010年,培养50名左右研究成果具有国内乃至世界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500名左右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省级优秀人才;50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有发展潜力的省辖市级优秀人才。
二 、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555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
(二)选拔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当地和本行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保持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急需的高新技术、财会、外贸、农业、法律“、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适应我国新形势要求的WTO高级专门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的,不再申报“555人才工程”的同一级人选,但可申报、评选为高一级人选。“555人才工程”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适用于“333人才工程”人选。
(三)选拔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博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省级“工程”人选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 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3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3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3份。原件由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填妥并盖章的《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3份。不得擅自更改登记表的标题与格式,登记表务必请双面打印。
(五)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另附清单3份(可从人事厅网站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3套。另附清单3份(可从人事厅网站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七)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1份。将人选基本情况录入《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不得擅自更改电子表的标题与格式,更不允许按照下载的电子表格式自行制作电子表。电子表每一栏都给出了一个填写范例,须参照给出的范例或按照要求填写。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zb@jzu.cn。此表无需打印。
(八)以上表格均可从人事厅网站ww.hnrs.gov.cn上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8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辖市名称。
四、请接通之后,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教工通报。并积极组织实施本总支、支部的有关个人申报与基层组织推荐工作。
五、时间要求: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的基层推荐即日开始,在个人对号申报的基础上,各系部要在认真初审的前提下,于2008年10月27日上午11时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有关申报人员材料、连同部门书面推荐意见,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为确保全校工作进度,逾期恕不受理)。
此通知
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