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
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处、系(院):
根据教人〔2008〕636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我校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对象:
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3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的人员、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曾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者,不再推荐。
(二)选拔名额:3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博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2份(报告中须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1)样表见附件;不得擅自更改登记表的标题与格式,登记表务必请双面打印和复印。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及其信息数据盘(请使用u盘拷贝)。汇总表见附件。
4.推荐人选所在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盖部门公章)。
5.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套。
6.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2套。另附清单2份(样式见附件三),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2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2份(样式见附件四),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使用A4型纸张)。须经校人事处查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后,由主办人员签字并在复印件清单上加盖公章。
请接通知后,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通报。并积极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有关个人申报与基层组织推荐工作。
四、报送时间
我校的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基层推荐工作即日开始,在个人对号申报的基础上,请各院、系、部在进行认真初审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11时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有关申报人员材料、连同部门书面推荐意见,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为确保全校工作进度,逾期恕不受理)。
此通知
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登记表]
[附件:获奖证书清单]
[附件:论文论著清单]
[附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