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
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学校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3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为搞好我校申报工作,根据教社政〔2009〕47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4)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5)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范围: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社会学;(8)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工商管理;(21)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2)综合研究。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2009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评选名额为12名。其中,教育厅资助名额6名,由教育厅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非教育厅资助名额6名,其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统筹解决。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资助期限为3年。各申报单位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获得教育厅资助经费的申请者所在学校须保证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09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以系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每项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其中一份附相关材料;各部门填写《申请人汇总清单》(附件2)一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清单》的电子稿。
3.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k.hadoe.gov.cn/。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11时前。报送地点:焦作大学组织部。
请接通知后,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具有申报资格人员,并积极组织好本级初审、推荐工作。
焦作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