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2012〕67号)文件安排,现开展2012年度“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填妥并盖章的《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5.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6.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原件和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7.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各单位将本部门推荐的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录入《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和《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对录入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如出现错填、漏填、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问题,后果自负。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无需打印。
8.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ls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2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辖市、省直机关或中央驻豫单位名称。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上午11时;报送地点为:党委组织部(306室)。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391-298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