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教学院系、教辅单位副科级干部
公开竞选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办学层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在学校编制文件规定的副科级职数内,结合学校教学院系副科级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焦作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要求,决定以竞聘上岗的方式,对全校教学院系的所有副科级干部职位进行全员公开竞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1.贯彻《高等教育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
2.坚持标准,不降格以求;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坚持以下原则:重群众公认,但不简单以推荐票取人;重干部“四化”“德才”,但不简单以求全年龄和文凭取人;重干部政绩,但不简单以一时一事的数字取人;重干部资历,但不简单以任职年限取人。
二、竞选职位
(见附件1)
三、竞选条件
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拟任副科级职务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我校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教研室主任职位须同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
——教学院系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副科长及教辅单位的管理服务职位:在职副科级职务人员的参选年龄为47周岁以下(196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参选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职位,参选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教学院系团总支书记职位,参选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同时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四、 竞选程序
1.个人报名。由党委组织部根据校党委的要求,拟制《焦作大学教学院系、教辅单位副科级职位公开竞选报名表》(见附件2)、《焦作大学教学院系、教辅单位副科级职位公开竞选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各总支(直属支部)负责所属部门报名表的发放和组织报名工作。
2.资格审查。各总支(直属支部)对本单位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把关,并及时将报名信息(附件2、3)与初审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人事、计生部门通过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对报名人员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党委组织部将审查结果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参加竞选演讲人员名单。
3.竞选演讲。参加竞选人员,须在综合总结个人工作基础上,参加总支(直属支部)组织的竞选演讲大会,进行6~8分钟的竞选演讲。
4.民主推荐。竞选演讲之后,由总支(直属支部)会同党委考察指导组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选演讲、民主推荐情况,由总支(直属支部)会议研究提出考察对象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汇总情况向党委汇报,经同意后统一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由总支(直属支部)会同党委考察指导组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计划生育情况。
7.确定拟任人选。在竞选演讲、组织考察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充分酝酿基础上,由总支(直属支部)会议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并将有关竞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汇报全校公开竞选情况,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干部任用意见。
8.任前公示。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委意见对拟任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技术职务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有影响干部使用的重大问题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 组织领导
教学院系、教辅单位副科级干部公开竞选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竞选工作以院系、有关部门为单位,由同级总支(直属支部)会同党委考察指导组共同承办。党委指派的考察指导组将对全校教学院系、教辅单位副科级干部公开竞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附件1焦作大学教学院系教辅单位副科公选职位
[附件:/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
[附件:/报名须知